教职工公派出国(境)交流申请流程
1. 出访教职工准备如下书面材料:
a.《出国(境)公示》(附件1)按照模板填好张贴在外语学院公告栏;
b.在《出国(境)公示》张贴5个工作日之后无异议的,填写《出国公示情况说明》(附件2)打印后,交给院党委书记签字并盖学院党委公章;
2. 进入OA提交申请阶段:
请先详细查看校外办网页:http://fao.tongji.edu.cn/3e/dd/c4111a81629/page.htm;
其中网页栏目中间的“出国境审批”的详细流程说明文件(附件5),网址为:http://fao.tongji.edu.cn/4105/list.htm,其中涉及公派归国后报销手续等注意事先都有详细说明;
出访教职工进入我校服务大厅网页:http://service.tongji.edu.cn/bsdt/home.jsp
3. 出访教职工点击进入“因公出访团组号申请”,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完成团组号申请,获得团组号;(若一人出境则团组长和团组员均为本人);
4. 出访教职工点击登录“教职工因公出访审批”进行网上申报(将第1步骤中附件2表格加外邀请函书面材料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),并提交学院负责人(负责外事的副院长)审核;
5. 学院负责外事的副院长审核后由学院行政秘书转外办,该步骤以及第6、第7步骤都在网上OA系统上进行;
6. 外办及相关部门审核;
7. 出访教职工通过“教职工因公出访审批”查询流程进度;
8. 审批完成后,教职工根据相关短信通知前往服务大厅领取出国(境)任务批件或准假件;
9. 回国后,提交《我校回国人员情况汇报表》(附件3)及《归国公示情况说明》(附件4)(学院党委公章)。